答案優(yōu)選辦護照不需要邀請函。
護照是一個國家的公民出入本國國境和到國外旅行或居留時, 由本國發(fā)給的一種證明該公民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件。 護照(Passport)一詞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證的意思。也就是說, 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國家通常也頒發(fā)代替護照的通行證件。護照辦理條件
1、首次申請護照;
2、護照加注:分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換發(fā)加注、補發(fā)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類。申請人戶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請曾用名加注;具有繁體漢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標準漢語發(fā)音姓名的,可申請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項上最多加注3個曾持護照的號碼;
3、護照換發(fā):⑴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⑵護照有效期不足六個月,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⑶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fā)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fā)生較大變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情形;

4、護照補發(fā):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
5、申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請加急辦理:⑴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國留學開學日期臨近;⑶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⑷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