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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省省直機關公務員招考筆試內容
2015年四川省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已于2015年3月27日發(fā)布,3月29日開始報名,歷年上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生可參考《2015年四川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智能升級版復習備考。

為了方便考生先行了解2015年上半年四川省考報考條件、對象;招考對象;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注意事項;筆試內容、面試的注意事項;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等相關事項?,F將2014年上半年省直機關考試公告匯總整理如下,方便考生參考:
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公務員局
關于2014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2014年上半年省直機關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4年4月2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78年4月2日至1996年4月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3年4月2日以后出生),團省委職位的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12名,省政協(xié)辦公廳8名,省委農工委3名,省委臺辦1名,農工黨四川省委2名,致公黨四川省委1名,團省委2名,省貿促會2名,省直機關黨校2名,公安廳40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2名,交通運輸廳82名,商務廳2名,省工商局5名,省質監(jiān)局7名,省國防科工辦2名,省檔案局3名,省志編委1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四川省2014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4月3日至4月6日每日上午10:00在報名網站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及繳費人數統(tǒng)計情況。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招考簡章”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4月2日至7日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招考簡章》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4月9日8:00前登陸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4月8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省直機關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4月22日至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報考公安廳職位的所有考生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詳見公安廳《招考簡章》)。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qū)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qū)、廣元市朝天區(qū)、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qū)、德陽市旌陽區(qū)、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qū)、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廣元市昭化區(qū)、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qū)、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qū)、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zhèn)、天臺山鎮(zhèn)、道佐鄉(xiāng)、火井鎮(zhèn)、南寶鄉(xiāng)、夾關鎮(zhèn)。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4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規(guī)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招考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6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2014年6月13日至15日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于2014年6月18日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4年6月24日前由用人單位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公安廳公招職位成績計算方式詳見公安廳《招考簡章》。
(二)資格復審
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復審。在2014年6月30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招考單位采取張榜公布或網上公告的方式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忌诮拥劫Y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 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7月12日至15日。面試具體事項由招考單位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廳職位的所有面試人員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標準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有三項,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由公安廳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公安廳公招職位成績計算方式詳見公安廳《招考簡章》。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的擬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省直機關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到錄用名額3倍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執(zhí)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體檢,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考察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才表現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招考單位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或本單位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天。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單位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錄用手續(xù)。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庫。
(二)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到基層工作兩年。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各招考單位設立考錄監(jiān)督小組,并在網上公布監(jiān)督人員姓名及聯系電話,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省級招考單位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告。
2.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報名參考特別是資格復審和面試前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各單位的《招考簡章》
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四川省2014年上半年省直機關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成都市公務員報考條件
法律主觀:一、國家公務員報考需要什么條件政治方面報考人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這是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基本標準。品行方面新《公務員法》修訂之后,對于公務員的條件要求中,比較顯著的一點就是要求公務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修訂之后,對于公務員的品行指向就非常的明確,第一,要具備政治素質,第二是,要具備道德品行。公務員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只有具備良好的品行,才能夠承擔重大的責任,才能夠實踐民主與法治,維護國家秩序、國家利益與公共利益。因此,良好的品行對于公務員來說極為重要。身心素質:按照新《公務員法》規(guī)定,報考人員須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如果在公務員體檢中被查出身體條件不符合規(guī)定,是無法被錄用的。建議考生在報考前就多做了解。所有公務員崗位體檢標準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如果報考的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崗位還需滿足《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各項要求。至于對報考人員心理素質的考察,主要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如果自身心理素質太差,同樣也是不能成為公務員的。年齡要求:在年齡方面,無論是國考還是省考,都限制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具體起止時間會根據報名日期有所變化,考生須具體查看公告要求。公安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guī)定執(zhí)行,人民警察職位一般不超過30歲,法醫(yī)職位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公安特警職位一般不超過25周歲...具體年齡要求考生請在部門網站查詢。戶籍限制:戶籍限制一直是限制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的最大門檻之一,多數地方的省考只面向本地生源(戶口)人員招錄,這將很多外省考生拒之門外。相比之下,國家公務員考試對報考人員的戶籍要求就不是那么嚴格了,大多數職位均沒有戶籍限制,只有少部分特殊職位,如西部職位和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會在職位表中明確說明限本地人員報考。考生可選擇的范圍還是很大的。而且國考招錄的崗位遍布全國大部分地區(qū),而且筆試地點可以自行選擇,如江蘇的考生可以報考廣東的職位,筆試時就近選擇考點即可。學歷條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須具備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如果你是大專及以上學歷都可以報考。自考、專升本等非全日制考生只要在報名前取得相關學歷證明也是可以報考的。專業(yè)條件:公務員考試對報考人員的專業(yè)要求很嚴格,考生所學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完全一致。在職位表發(fā)布之前,考生可先參照專業(yè)指導目錄查看自己的專業(yè)屬于哪一類別,再對比往年職位表,簡單了解一下該專業(yè)類別往年的招錄情況,如果實在找不到專業(yè)對口的崗位可報,也可以考慮沒有專業(yè)要求的“三不限”崗位。二、國家公務員的筆試大綱是什么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分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全部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50分鐘,滿分100分。
四川選調生考試和公務員考試內容一樣嗎
四川選調生考試和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是一樣的,都是行測申論。內容上有所區(qū)別,具體可以參照發(fā)布的公告。
選調生和公務員的區(qū)別如下:
1、選調生與公務員相同都要有一年試用期,期間只有見習期工資,第二年定級,定科員二級;
2、選調生雖是后備干部身份,但試用期結束后的前兩年需要在基層工作,期間碩士定副科級(非領導職務、級別),之后才可參與全省的人員選調。
3、碩士正式入編(試用期結束)后的第二年定副科級(非領導職務、級別),執(zhí)行副科級工資。但需要注意級別和職務(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的區(qū)別,比如非領導職務可以是副主任科員(相當于副科長、副鎮(zhèn)長)、調研員(正處級)、巡視員(正廳級),但這些職務都沒有實權,所以即使第二年定副科級也不要以為自己就是副科長了。說得直白點,沒有其他重要因素,怎么會讓剛出道的菜鳥來當領導。所以為當官考選調生沒準會讓你失望。
4、選調生是省、市、縣委組織部掌握的后備干部,而招考錄用的公務員,是各機關工作人員,關系由該機關的人事行政部門管轄,而非各級黨委組織部。
5、新錄用的公務員直接在機關、各部門及垂直下級單位工作。選調生一般要分配到基層去鍛煉,條件艱苦,福利少(不是單一情況,東部、中西部部分發(fā)達地區(qū)情況明顯不同),但兩年后就會回調。
6、培養(yǎng)管理的措施不同。選調生到基層工作后,組織部門將通過舉辦培訓班、抽調到上級黨政機關跟班學習,鼓勵參加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得力措施進行重點跟蹤培養(yǎng),幫助選調生脫穎而出。
7、從根據實際調查,選調生在提拔上與省直機關、中央機關的公務員不存在優(yōu)勢,某些方面劣勢很明顯。
A:選調生一般待遇:碩士研究生直接正科待遇,本科生三年后副科職務(目前全國大部分沒有完全落實);而省直機關、中央機關一年后正科的比比皆是。
B:提拔任用:選調生提拔快的也有(比如山東的80后廳官),但地方上領導職位(副縣/副處級以上)畢竟很少,提拔率必然會很低。選調生發(fā)展好的省份山東省也僅僅是提供給選調生考取省直機關的招錄機會,很多省份存在選調生長年在鄉(xiāng)鎮(zhèn)一級,作用無法發(fā)揮,無法提拔;從國家用人政策上,有中央到地方掛職鍛煉和地方借調、遴選到省直機關、中央的雙向交流趨向,在這些方面,省直機關和中央機關的年輕干部因為職位級別上升快,在年齡、級別上與基層工作的選調生相比,在擬任領導職位有明顯優(yōu)勢。(比如,某人考進省直,十年后很容易達到副處,下來掛職可以掛副縣,很快就能在地方提拔正縣級。在基層一線,除非有很好的背景和機會,十年達到副縣/副處是比較少的)換句話說,省直機關和中央機關平臺更高、更廣(廟大,機會更多,離高級領導更近),在中國特色的官員選拔機制沒有大幅度變化的前提下,孰優(yōu)孰劣,個人自度。
C:選調生歷來招錄很少,從管理、培訓、成長方面發(fā)展并不是很完善(與現代公務員招錄培訓來講),發(fā)展前景有待觀察。近年來隨著公務員熱,逐漸被媒體報道,具有熱點效應。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要端正態(tài)度,為基層、為困難地區(qū)做出貢獻的心態(tài)投身進來,否則動機不純,你可能會很失望。
成都考公務員考什么科目
公務員考試主要考哪幾科呢?下面小編帶大家來了解吧:
公務員考試筆試科目是《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行測主要考察考生的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申論同樣主要考察五類題型:歸納概括,綜合分析,提出對策,貫徹執(zhí)行和申論發(fā)述。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知識點:
1、言語理解與表達主要測查報考者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jié);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等,常見的題型有:閱讀理解、邏輯填空、語句表達等。
2、數量關系主要測查報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常見的題型有:數字推理、數學運算等。
3、判斷推理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常見的題型有:圖形推理、定義判斷、類比推理、邏輯判斷等。
4、資料分析主要測查報考者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tǒng)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構成。
5、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重點測查對國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等,涉及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文化、地理、環(huán)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申論》主要表達的能力有,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貫徹執(zhí)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1、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2、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3、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fā)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guī)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5、貫徹執(zhí)行能力——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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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務員考試
2023年四川成都公務員考試時間是2月25日。
招考對象: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按期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的錄用考試。
公開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guī)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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