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處罰公告(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公務員考試處罰公告的一些知識點,和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公務員考試處罰公告(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本文目錄

公務員考試處罰公告(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1. 公務員考試作弊被禁考5年一定會告知本人嗎
  2. 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在哪查看
  3. 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4. 在公務員考試作弊會受到什么處罰
  5. 公務員考試在體檢環(huán)節(jié)違規(guī)有什么后果

公務員考試作弊被禁考5年一定會告知本人嗎

會告知本人,更會發(fā)公告廣而告之。根據(jù)招考公告和相關法規(guī)準則,在公務員考試考場作弊,根據(jù)情節(jié)和性質不同,會處以幾年或終身禁考的處罰,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務員考試處罰公告(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被處5年禁考的考生,在禁考期過后是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的。具體情況請關注您即將參加的招考公告或致電招錄單位進行咨詢,有的公告對此有詳細說明。希望可以幫到您!

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在哪查看

你好,以20年國考為例

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國家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0年度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工作。職位表在相關網站發(fā)布,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匯總:

公告發(fā)布【10月14日10:10左右】

報名時間【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10月15日至10月26日】

報名確認及繳費【10月31日0:00至11月6日 24:00】

打印準考證【11月18日0:00至11月24日12:00】

筆試時間【2019年11月23、24日】

2020國家公務員考試信息匯總

2020國考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間出生),2020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于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qū)的縣(區(qū))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yè)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0月。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公務員考察哪些情形屬于違規(guī)違紀行為

1、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對四項基本原則有反對言行的;在生活中有流氓、偷竊、賭博等不良行為的,道德品質不良好的以及有貪污、詐騙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這些考生在政審中都是不合格的。

2、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受過刑事處分的;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4、組織紀律松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一年內病假累計超過2個月的;超計劃生育以及有其他不宜搭到機關工作問題的人也是不合格的。

關于公務員考試考察(政審)標準問題

報考人員有關政審工作展開方式如下:

(一)考察工作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疾鞎r應成立考察組,考察組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抽調政治素質好、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疾旖M成員與考察對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關系的,應當回避??疾烨?,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應對考察組成員進行業(yè)務培訓。

(二)考察工作應依靠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qū))的組織和群眾,采取個別談話、座談、民主測評、查閱檔案資料、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jù)需要也可到考察對象曾經工作或學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疾鞎r,可請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提供其日常表現(xiàn)情況的鑒定或證明。考察期間,可在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考察公告。對留學回國人員和境外人員的考察,可提請外交、教育等部門協(xié)助了解相關情況或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考察工作要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根?jù)擬錄用職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進行進一步審查。其中,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還應按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政審規(guī)定進行考察。

(四)考察對象應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能夠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具有履行職位職責必備的素質能力,能夠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潔自律。根據(jù)國家有關文件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公務員招錄和其他人事考試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已登記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不符合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2、未達到公務員基本素質標準,有公務員職業(yè)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罷工的;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粸E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影響公務員形象的。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近三年內曾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后不滿五年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隱瞞個人重要信息,以致招錄機關無法了解真實情況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其他不宜擔任公務員職務的情形。

5、對報考省級機關的涉密等重要職位的人員,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錄用后有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含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的司法警察職位)的,除以上情況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1)曾受過少年管教或近兩年內受過治安拘留處罰的;

(2)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因嚴重政治錯誤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組織的骨干分子且頑固不化、繼續(xù)堅持錯誤立場的;

(4)配偶、直系親屬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國(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或有國(境)外的政治背景在考察期滿30天后仍無法查清的;

(5)有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jù)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

考察報告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疾靾蟾嫠降淖C明材料應當注明出處,并由相關證明人簽名或加蓋公章??疾鞂ο髮疾旖Y果有異議時,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進行復核,并作出復核結論。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在公務員考試作弊會受到什么處罰

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

第八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一)串通作弊或者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

第十條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

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

公務員考試在體檢環(huán)節(jié)違規(guī)有什么后果

公務員考試在體檢環(huán)節(jié)違規(guī)有什么后果?

嚴重的話會取消錄取資格,所以切勿舞弊。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

第一條風溼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鐘少于6次的偶發(fā)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鐘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條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條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fā)性肺結核、繼發(fā)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愈后穩(wěn)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耗I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愈后2年無復發(fā),經專科醫(y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愈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癥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后無嚴重并發(fā)癥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內分泌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愈后1年無癥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官能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fā)性肌炎、硬皮病、結節(jié)性多動脈炎、類風溼性關節(jié)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后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溼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2018國家公務員考試在體檢環(huán)節(jié)中,哪些情形屬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 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環(huán)節(jié)哪些情形屬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

國家公務員考試在體檢環(huán)節(jié)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行為會受到什么處理?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在體檢環(huán)節(jié)中哪些屬于違紀違規(guī)行為會受到什么處理

您好,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浙江公務員考試網(:ningbo.huatu.)訊息,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會在2015年2月份出公告,為了幫助廣大考生積極備考,寧波華圖為您釋出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資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2015浙江省考備考交流群: 345124430。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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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務員考試體檢環(huán)節(jié)會檢哪幾項?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第一條風溼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鐘少于6次的偶發(fā)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鐘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條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條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fā)性肺結核、繼發(fā)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愈后穩(wěn)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耗I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愈后2年無復發(fā),經??漆t(y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愈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癥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后無嚴重并發(fā)癥者,合格。

第七條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條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條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糖尿病、尿崩癥、肢端肥大癥等內分泌系統(tǒng)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愈后1年無癥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嚴重的神經官能癥(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fā)性肌炎、硬皮病、結節(jié)性多動脈炎、類風溼性關節(jié)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后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溼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均低于0.8(標準對數(shù)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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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報名環(huán)節(jié)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

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報名環(huán)節(jié)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公務員考試違規(guī)使用計算器后果

參考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嚴肅考試紀律,確保錄用工作公平、公正,根據(jù)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報考者和錄用工作人員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及相關環(huán)節(jié)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應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程式規(guī)范、適用規(guī)定準確。

第四條公務員主管部門、招錄機關和公務員錄用考試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依據(jù)本辦法,按照職責許可權,對報考者和錄用工作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認定與處理。

第五條報考者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資訊不實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

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資訊,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六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當場發(fā)現(xiàn)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fā)現(xiàn)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本人資訊的;

(四)未用規(guī)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七條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

(二)持假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裝置或者具有計算、儲存功能電子裝置的;

(四)其他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八條在考試或閱卷過程中認定報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一)經查實認定為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的;

(二)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三)其他情節(jié)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

第九條報考者在考察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或有其他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行為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十條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第十一條在試用期間查明報考者有本辦法所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錄用并按照本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其相應的處理。

任職定級后查明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其相應的處分。

第十二條報考者在錄用過程中的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對報考者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當場處理的,由兩名以上考試工作人員予以記錄、簽字并存檔。對報考者違紀違規(guī)行為事后認定與處理的,應當制作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告知書,告知書應當寄送報考者,或者以公告形式送達。

第十四條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建立全國統(tǒng)一的公務員錄用報考者誠信檔案庫。

第十五條錄用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者有《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第三十三、三十四條規(guī)定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其中,公務員協(xié)助作弊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處分;組織、領導有組織作弊或者在有組織作弊中起主要作用的,給予開除處分。

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的,徇私舞弊、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報考者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guī)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理的機關(機構)進行陳述和申辯。取消錄用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錄用工作人員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guī)定申請復核或者申訴,其他工作人員可以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七條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錄用中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適用本辦法。

第十八條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根據(jù)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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