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出國留學的人回國之后會辦理留學證明,這樣才能夠證明我們出國留學的經歷,如果他人留學證明丟失了,應當怎樣進行處理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進行補辦?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教育知識,學校百科網小編整理了關于這個問題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提示】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學回國人員證明》。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請的,駐外使領館根據留學人員意愿提供相應服務。已經受理、使領館開具時間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仍然有效。

一、留學證明丟了怎么辦理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是留學人員留學經歷的重要證明,請一定妥善保管,一般不予補辦。確需補辦者,請重新郵寄全部申請材料,并附信說明原因,寫清楚遺失《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編號及出具時間,以便使領館負責老師進行審查如果你已離開留學國,委托他人代辦者,如無法提供護照原件,須提交的材料包括:護照復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實證明”、學位證原件、成績單原件。(一般是給補辦的所需的材料與第一次申請時的材料相同另外附加一份說明書說清你丟失證明的原因)
二、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是中國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制表,由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證明材料,是留學回國人員在國內就業(yè)、升學、海外學歷學位認證等的重要依據。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我們的留學證明丟失了,這個時候會對自己有一定的影響,但是丟失之后是不予進行補辦的需要重新提交全部的申請材料,寫上原因,交到使領館的老師進行審核。如果您還有其他教育問題的可以咨詢學校百科網相關留學。